近日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《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》(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。
文件显示,为积极推进“氢进万家”科技示范工程,山东省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,自2024年3月1日起,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。政策试行期2年,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。
近日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《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》(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。
文件显示,为积极推进“氢进万家”科技示范工程,山东省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,自2024年3月1日起,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。政策试行期2年,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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